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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1-30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市教育局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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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5-11-30 浏览次数:5 字体:[ 大 中 小 ]在甬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培养应用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专业建设与发展,根据《关于教育系统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甬教〔2014〕390号)的精神,引导我市大中专院校主动适应地方电商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与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决定开展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重点专业认定,促进有关院校对接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需求,实施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一批产业急需的高水平专业和实操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面向全市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类专业且已列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同时,还须符合《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办法》(附件1)规定和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建设思路。专业建设思路清晰,有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符合电商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方向设置合理、特色明显;具有适当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培养目标要求;专业建设具有良好的校企产学研合作基础,项目可有效服务和支持宁波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 (二)教学团队力量。专业负责人年富力强、有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深、教学经验丰富、专业建设能力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教学团队的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强,熟悉产业发展、行业标准和生产服务管理过程,其中有若干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学团队。 (三)人才培养内涵。专业建设高度重视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评价体系的改革,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课程建设符合实际、满足需求,注重实践教学且有一定的优势或特色。 (四)基本条件保障。专业建设的有关教学基本条件能达到人才培养的需要。与有关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开展联合人才培养、共建校内外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综合性、设计性实践项目丰富。 (五)专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实践文档规范、专业建设职责明确、项目任务分工科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备。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二)各校结合本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三)经市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认定。 四、建设与管理 (一)重点专业建设期为3年,资助经费最高为20万元。 (二)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实施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专家讲座、咨询等活动。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终期验收合格后,确定为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2015年-2017年)。检查验收以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任务书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对中期检查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责令学校在建设期内完成整改。 五、申报材料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校于 12月7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含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报市教育局:《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任务书》(附件2)一式3份。 (二)联系人:丁国威,联系电话:89183419;邮箱5327791@qq.com、159579@qq.com。 附件:1.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办法 2.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专业认定任务书 宁波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附件下载:201512180106585217.doc【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0上一篇:关于发布《宁波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建设管理技术细则》的通知下一篇: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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