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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9-22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教科网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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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教高〔2011〕330号 作者:宁波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1-09-22 浏览次数:46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在甬高校,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工作,特制定《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 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86号)以及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宁波市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大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端培训业壮大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为导向,以提高我市职工、在校学生职业素质与能力水平为主要目标,紧紧抓住职业能力训练这一主线,建立起覆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主要领域、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实现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经费投入体制,体现公益性、开放性、服务性。 2.学校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平台所在学校主体作用,引进培训机构和认证机构,为引进机构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与服务保障。 3.高端引领原则。依托在甬高校等机构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开展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为主的中、高端培训,以高端培训引领宁波培训业发展。 4.市场运作原则。培训平台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准入制和淘汰制,培训项目根据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需求设计,确保培训质量。 三、建设目标 总建设目标:通过5年左右建设,引进20家左右高端培训机构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建成30个培训中心,稳定开展培训项目达到100项,培养4 万名以上具有国际或国内中高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人才,把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成为面向社会、覆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主要领域,能基本满足学生实训、中高端人才培训和获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需求的高水平新型职业培训基地。 分阶段目标:2011年,启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工作,初步完成两大培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首批培训中心开展培训,争取年培训中高端人才达到2000人次;2012年,完善培训平台管理制度,引进一批高端培训机构;2013-2015年,建立高端培训机构引进与退出常态机制,年中高端人才培训量达到1万人次,并成为高校、中职学校重要的实习实训基地。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公共职业培训平台管理机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分别以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为主体建设,由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负责管理。两校要为培训平台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机构引进、信息发布、资源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为进入培训平台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市教育局对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加强宏观管理与指导。 (二)加强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设施改造及设备购置工作,以满足引进机构日常办公与培训需要。加强资源共享,发挥资源最大使用效益。对特殊培训设备采购实行专项审核,由培训平台管理机构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置,产权归培训平台所在学校所有。 (三)大力引进高端培训机构。根据宁波市五大重点优势产业和五大新兴产业、六大支柱产业和四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宁波市高端培训业壮大发展的需要,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高端培训机构落户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引进机构需在宁波依法注册,具备开展高端培训或颁发高端职业资格证书资质。培训机构应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论证。经批准入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公共职业培训平台,成为平台培训中心的培训机构,可享受启动经费资助及场租费减免等优惠。积极发挥行业协会、高校优势引进高端培训机构,鼓励与在甬高校合作的高端培训机构落户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开展社会培训。 (四)加强高端培训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加强培训项目设计,使培训项目能有效针对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满足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为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获取中高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便利。支持培训机构参与有关部委的培训项目招投标工作,争取项目经费投入。鼓励培训机构面向社会,自主开展中高端培训,通过市场化经营,形成若干品牌培训项目,提升培训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及其培训中心有关师资、设备资源要面向在甬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放,成为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在培训平台管理机构调度下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逐步将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成为全市高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协调机构,推动全市各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共享。 (六)大力推进社会化评价。建立对培训机构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培训机构合作单位、培训平台管理机构以及参训学员等单位和个人对培训机构的评价信息,形成年度测评报告。社会评价效果不佳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享受场租费减免优惠,连续两年评价不高的培训机构取消培训平台培训中心资格。 五、经费投入 从2011至2015年,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平台基础设施及软件建设、机构引进、培训机构项目及培训对象补助、必要的设备购置、日常运行管理等支出,主要包括: (一)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用于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公共教学资源建设、引进机构启动经费资助、物业管理、专题调研等。 (二)设备经费。用于购置培训必须的大型设备、专用培训场所改造等。其中,与学校专业建设相配套的设备购置经费50%部分由产权所在学校承担,同时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投入。 (三)项目补助经费。对平台委托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主要包括补助培训中心和培训学员等;对平台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其他培训项目不予补助。 所需经费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列支。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具体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主题词:教育 职业培训△ 方案 通知 上一篇: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下一篇:关于授予朱云方等54位教师宁波市第五批中小学名教师荣...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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