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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4〕37号)
2014-04-11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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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3〕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政策享受对象 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由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负责申报,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3.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三)申报标准 专科学历36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 1.《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3.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5.当地人社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程序、时间及地点 企业向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报,申报方式为一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县(市)区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审核,并填写《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经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统一拨付。 其中市级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区的,由区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经办机构受理和审核,填写《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经区人社部门审批,报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统一拨付。 录用高校毕业生企业应在收到就业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发放给高校毕业生,并将发放单复印件报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备案。 (六)其他 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 毕业两年内,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宁波生源(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不包括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从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1)符合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1寸近照1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办灵活就业登记,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3),符合条件的,由经办机构发放《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证》。 2.办理社会保险代缴 (1)办理程序。申报参加社会保险时,须凭《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证》及身份证,签订社会保险代理协议,在每月社会保险费申报截止日前,通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办理当月社会保险申报及缴费的相关手续。其中社会保险费缴纳通过委托银行代为扣款的,还须与该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委托代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服务费由本人承担。 (2)缴费标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费;参加失业保险的,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期间的失业保险费不得补缴。 (三)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证》、《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附件4)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4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2日至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其应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办理失业登记程序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转失业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中止社会保险费缴费代理手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出具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凭《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六)其他 各项促进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头,不得多头享受。 三、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 (一)实施对象 在甬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宁波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受理办法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未就业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其中宁波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到技工院校、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具体名单另行公布)报名,并填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报名表》(附件5)。 2.技工院校、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正式开班前7日随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附件6)或《宁波市创业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附件7)、培训计划表和学员花名册到人社行政部门培训服务窗口(职能科室)办理开班备案手续。 (三)补贴标准 1.技能培训 (1)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其培训时间符合有关要求,对培训后取得专项能力、初级(五级)、中级(四级)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培训费补贴400元、500元、800元;鉴定费给予每人一次性全额补贴。 (2)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工院校组织的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其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重点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培训项目(工种)应报人社部门核准,培训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培训课时专项能力和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分别不少于80课时和120课时、160课时。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每人分别按1300元、2500元、3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未取得证书的分别按800元、1500元、2100元给予办学单位培训补贴。 对列入紧缺工种的培训补贴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30%至50%。 2.创业培训 (1)对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00课时,通过创业实务知识考核、创业计划书评估,取得《宁波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每人1300元的培训补贴。对培训后通过3个月后续扶持,创业成功率在35%及以上的,按该班合格人数给予定点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创业成功率在35%以下的,按实际创业成功人数给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 (2)对参加“创业(SYB)复合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宁波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创业培训补贴按SYB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给予补贴,其技能培训补贴按现行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技能培训(实训)或创业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其他要求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保障。技能培训、技能实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经费的表格样式、申报材料、补贴方法等按照《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甬人社发〔2013〕21号)执行。 附件:1. 年度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 2.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 3.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4.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 5.宁波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报名表 6.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 7.宁波市创业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9日 附件1 年度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 工商营业执照 住所所在地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企业全部从业人数 申报补贴人数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录用日期 办理就业登记时间 统筹区内首次参保时间 补助金额 1 2 合计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共人,元。 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 受理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申报单位 企业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补贴人数 补贴总金额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合计 填表人:复核人: 负责人: 附件3 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照片 现户籍所在地 人员 类别 城镇□农村□ 联系 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毕业院校、专业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或工种)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月日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名:复核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申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及学历 灵活就业形式 临时性 非全日制兼职 工作地点 弹性工作 季节性 灵活就业登记证号码 其他 申报月份 本人银行帐号 以上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签字: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审核意见: 月至 月养老保险已交(大写)。 月至 月医疗保险已交(大写)。 月至 月失业保险已交(大写)。 盖章: 年 月 日 所 在 街 道 审 定 意 见 已于 年 月申报灵活就业,本期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月份数月。金额 元。 经办人签名:街道盖章: 复核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5 宁波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报名表 申 报 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所在学校 培训项目 等级 学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培训项目应填写职业(工种)名称或SYB、“创业复合技能培训”。 附件6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 编号: 培训机构(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人员类别 补贴方式 培训工种 等 级 人数 培训时间 总课时 开设课程 课时 使用教材 授课老师(职称) 合计 人社部门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注:1、本表随附培训计划表(一式三份),于办班前7天向人社行政部门备案,学员名册报电子表;2、人员类别应按社会化培训、失业人员培训、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企业参保职工培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写;3、补贴方式选择填写以下类别:定点培训机构补贴、培训学员补贴、定点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补贴 附件7 宁波市创业培训开班备案(审核)表 开班编号: 创业培训定点 机构(盖章) 联系人及电 话 培训类别 人 数 培训 课时 理论(实务)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员类别 后续(个案) 辅导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设课程 课 时 使用教材 授课老师 (职称) 人社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并随附培训计划表、学员花名册报电子表;2.培训类别按SYB创业培训、“创业复合技能培训”填写;3.“创业复合技能培训”须另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4.人员类别应按社会化培训、失业人员培训、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企业参保职工培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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