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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7-04-12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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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作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521 保护视力色: 【文字 大 中 小】 (甬人社发〔2017〕48号 ZJBC13-2017-0006)—职业能力建设处 一、出台目的 完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引导激励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出台依据 (一)《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 (二)《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2号); (三)《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四)《宁波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五)《“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2016-2020)》。 三、补贴原则 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和促进就业为目的,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按照社会需求、资格等级和培训成本,给予培训、鉴定和岗位补贴,提高企业组织培训和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哪些活动可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畴?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公共实训、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等活动,均可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畴。 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有哪些?这些对象有哪些基本的身份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包含个人、企业和公共实训中心三类。 (1)个人。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缴纳(含曾缴纳)宁波市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以及院校学生(在甬就读以及宁波生源在外地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的毕业学年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企业。组织本企业员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以师带徒的企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施企业(或行业协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企业、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企业。 (3)公共实训中心。纳入宁波市高技能人才“155”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的公共实训中心(基地)面向企业或个人开展职业(工种)技能实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按实训完成人数给予相应实训补贴。 六、具体补贴的工种以及补贴的标准是如何制定出台的?是固定不变的吗?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职业市场需求、人才紧缺程度和培训成本,制定并发布当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宁波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并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变化做适时调整。 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几次? 除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年申请的时间及次数要求? 个人补贴和公共实训中心补贴每季度一次,每年四次;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每半年一次,每年两次;除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外的企业补贴每年一次。 九、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受理机构是哪里? 受理机构为申请者社保缴纳地(所在院校办学地)人力社保部门。 十、个人补贴直接领取现金吗?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相关机构会将补贴直接划拨至社会保障卡,因此,个人申请补贴前,需持有宁波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有效社会保障卡,并已成功激活金融借记功能。 十一、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什么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纳入培训补贴,不再单独设立。 十二、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申报需要注意什么? 开展岗前培训、以师带徒、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应建立培训台账,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并接受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检查监督。台账保存期至少为五年。 十三、对于违规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行为,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对补贴对象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补贴资格,对已下发的补贴,将予追回。对以不当手段骗取补贴经费的个人和单位,触犯有关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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