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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增设浙江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为“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工作站”第二期建设单位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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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学〔2011〕65号各普通高校、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全面打造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2009年7月我省设立了第一期16所“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工作站”(以下简称“校园工作站”)。近两年来,校园工作站发挥了工作示范和地方辐射作用,得到高校、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为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自愿申报、合理布局、条件具备、分期建设”的原则,经研究,确定浙江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为校园工作站第二期建设单位。请第二期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校园工作站建设工作,积极整合资源、办出特色、打造品牌,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委托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省校园工作站的日常管理服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工作站建设标准》,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为开创富有浙江特色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出新的努力。附件: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工作站第二期建设单位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附件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工作站第二期建设单位名单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台州学院衢州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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