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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县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的公告
2017-07-10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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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人才集聚和知识创新,根据《2017年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甬商务电商〔2017〕34号)目标任务,2017年县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训对象在县内企业中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人员(不含在校生)。二、培训任务根据《2017年宁波市电子商务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的目标任务,今年我县计划培训电子商务人才600人,其中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不少于200人。三、实施主体具有电子商务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四、申报程序(一)材料申报。7月20日前,由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申报材料提交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培训师资、课程安排、培训教材、培训场地等。(二)专家评审。7月25日前,县商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答辩。7月31日,公布评审结果。(三)签订订单。根据评审结果,县商务局与培训实施机构签订委托培训订单协议,培训机构应在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五、培训要求(一)培训流程。培训全程由宁波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具体流程为:确定培训人数,上报开班备案表,开展培训,预约考试,汇总考试合格人员,申报补贴。具体可咨询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77020286。如采取其他培训流程,需经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共同认定方为有效。(二)培训场地。需配备多媒体、网络等设施设备的标准培训教室。(三)课程内容。紧扣培训主题,有相应的电子商务实操案例分析。(四)师资力量。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的培训老师不少于4名。(五)资质认定。通过宁波市商务委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平台上的鉴定考核,最终由浙江省商务厅培训中心发证认定。经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共同认定的培训流程,最终由县人社局发证认定。六、其他事项请各培训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前报送相关资料至县商务局商贸管理科(电子商务科)。培训期间由宁波市商务委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相关费用由培训机构自理。其他培训方式由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培训结束按考试合格人数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联系人:邬颖芝 电 话:59973518、13566586369(686369) 传 真:65257817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南路47号商务局210室 宁海县商务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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