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城乡劳动力(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03-27
信息类别:政府建设
信息索引:002975397/2008-01417
发文机构:办公室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来源:余姚市教育局网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索引号: 002975397/2008-01417 内容分类: 政府建设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8-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劳动力(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小曹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劳动力(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率,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结合本镇实际,就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强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就业推介工作,认真搞好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1、培训主要对象是50周岁以下的城乡劳动力(被征地农民)。 2、2004年计划培训600名(其中:被征地农民150名),使其经过培训能取得相应的劳动技能等级证书和合格证书,掌握一至二门就业和再就业的技能。 3、落实 “3113”工程,即通过3年努力,免费培训1000名被征地人员,推荐1000名被培训人员就业,解决了300名大龄人员有稳定的就业岗位。 4、培训后,就业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各村、企事业单位在镇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管理,把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2、各村(居委)对要求培训对象,抓好组织发动和落实工作,并报镇劳动和保障服务中心核准、统筹。镇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镇成校)承担实施具体培训班的教学、考核等工作。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主动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3、每个培训项目,暂定时间为一个月。 4、培训内容:主要有电脑操作、三维模具设计、电工电焊、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业零售、农业实用技术等岗位课程。 5、每培训一个项目,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发证机构。 6、培训经费的落实根据不同人群、不同项目的培训费用实施不同的负担,努力使被征地农民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 7、建立全镇劳动力(失地农民)培训人员档案库,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推荐一条龙服务体系,把培训后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择优推荐给用人单位。各用工单位(企业)要积极配合,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就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作为企业年终先进评比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希各单位接文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我镇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OO四年四月二日下载相关附件:小曹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劳动力(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doc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