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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4-11
信息索引:113302830029807787/2014-00712
发文机构:奉化区人力社保局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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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法规公文>>文件 索 引 号: 113302830029807787/2014-00712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奉化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14-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奉人社〔2014〕46号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鉴定站,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站: 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培训政策不断完善,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培训人数越来越多,培训补助覆盖面越来越广,对促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技能培训工作量大面广,个别培训机构培训课时不足、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提高我市技能培训的质量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现提出以下规范操作意见,请各培训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开班备案 1.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之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班备案,备案时资料要求详实、齐全。对开班资料不全、学员信息不详实、超工种超等级、超规定办班人数、课时安排不合理、课时不足等情况的不予开班备案。对已开班备案的不得再更改培训人数和培训学员名单。同一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相同工种、等级只允许申报一个班次。 2.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应与本人实际从事职业工种一致,在开班备案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为确保办学质量,从今年起,每期办班规模作适当控制:合格证最多不超过60人,专项能力证书、初级职业资格不超过50人,中级技能不超过45人,高级技能不超过30人。 二、严格考核申报备案 培训机构凭开班备案表到鉴定中心预约考核鉴定时间,确定考核鉴定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随带相关资料到备案部门申请考核备案。未经培训直接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申报鉴定时须单独组织考试。 三、严格考核鉴定 1.从2014年开始,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业资格理论考试均采用答题卡考试(无机器阅卷工种除外),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由督考人员带回,鉴定中心机器阅卷。 2.宁波市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规定按甬人社发〔2013〕441号文件执行。根据文件要求,高级工考场实行集中管理,考场设在鉴定站或学校,其他场所不得作为高级工考场。 3.鉴定中心对鉴定站组织的鉴定考试实行打分制,每场考试由督考人员进行理论和技能打分,分值各100分,对理论和技能分数在60分以下的,对该鉴定站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场鉴定考试作出相应处理。 四、严格培训课时制度和教学管理 1.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工种难易程度、培训对象素质差异合理安排课时,原则上合格证不少于24课时,专项能力证书不少于40课时,初级职业资格不少于70课时,中级职业资格不少于100课时,高级职业资格不少于150课时进行掌握,一般按每1小时计1课时计算。要根据不同培训对象设置合适教学计划,方便学员进行学习。 2.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经备案的培训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擅自调整、缩减教学计划,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提前二天向人社部门备案。 3.培训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培训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落实培训教材,学员考勤表应在每次授课时由学员本人签到,对应开课而未开课的,每期培训班发现二次以上的将不予考核备案。 4.借用企业场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必须由培训机构和企业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并由双方法人(负责人)签字,协议书在申报开班备案时一并附送人社部门。 五、严格培训定期检查制度 人社部门将组织力量对每期培训班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办学规范、培训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优先申报各类优秀示范基地申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教学计划授课、师资不到位、组织管理混乱、培训对象反映不好、培训质量差、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加以督促改正,问题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办学工种和招生。各镇(街道)成人学校要根据本辖区内农外劳人员就业择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确定培训工种,以服务辖区内需求为主,避免跨区域、超工种培训。 2.自2014年起,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其鉴定补贴实行一次性补贴,即首次参加鉴定并合格的人员由财政给予鉴定费补助。 3.鉴定实行先缴费后鉴定的形式。各培训机构根据实际参加鉴定人数向相应鉴定站缴纳考务费,对鉴定合格并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给予鉴定费补助。 4.由财政补助培训中,“计算机操作员”这一工种自今年起暂不列入鉴定项目,农劳、外劳人员参加培训以合格证、专项能力证为主,企业职工根据实际从事工种可选择如“计算机机械辅助设计”等工种参加考核鉴定。今后视情况需要再进行调整。 5.对列入奉化市紧缺工种的培训项目,其培训费补助标准在原来基础上上浮30%,紧缺工种目录另行发布。 6.鼓励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申报高技能工种培训资格,特别是对贴近我市产业特点、技能性强、促进就业作用大的工种我们将加以优先扶持,并在政策上加以倾斜。 以上规范意见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如遇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则从其规定。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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