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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建立慈溪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5-03-11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来源:慈溪政府网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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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健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慈溪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国税局、市人民银行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是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制度和工作形式。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家、省、宁波、市有关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针政策,加强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督查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和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是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负责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充分就业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并实施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规范招人用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牵头制定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招聘信息、招聘过程和招录结果的发布、公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牵头推进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提升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牵头管理开展全市性的就业创业专项服务和创业大赛、创业新秀评选活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慈溪农民学校的运行和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和工作考核,深化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二)市农办:牵头组织或参与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建设重大问题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牵头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人才和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抓好优秀农民进高校和赴境外培训,推进农民培训转型升级。抓好农村优秀人才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三)市发展改革局:统筹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将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指导和参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在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参考内容。配合做好对就业创业各项指标的调整、分析和预判。 (四)市经信局:研究制定全市工业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在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中,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五)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学校广泛开展创业教育,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将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班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负责对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寒门学子”就业推荐活动及其专场招聘会。组织实施中职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深化教学教育改革,优化专业设置,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配合实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现代化建设。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信息系统工作,提供慈溪被各地高校录取的学生名册。 (六)市科技局: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与管理,为市民创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活动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试行科技信贷代偿补偿办法,缓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推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及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创业提供便捷的技术服务与技术交易通道;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七)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做好本市户籍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数据统计和暂住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本市户籍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关信息;完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积极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和骗取国家再就业扶持资金的行为。 (八)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挖掘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潜力;推动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就业;落实部队退役人员安置有关政策。 (九)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所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制订就业创业资金计划和拨付办法;会同审计部门加强对就业创业资金的管理。 (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就业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争取扩大税收政策覆盖面。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简化程序手续,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减免税成效的统计。 (十一)市农业局:负责落实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因需施教、分层培训的原则,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改善农民知识结构;积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加大青年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青年农民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加强现代农业生产主体与各涉农高校供求信息的对接,开展面向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积极实施农业领域人才特岗计划。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支持企业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就业岗位。 (十三)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指导城乡就业、失业状况的监测和全市就业、失业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相关依据。 (十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协助出具享受政策创业实体的登记基本情况。负责个体私营经济主体登记情况的统计。 (十五)市国资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和公示制度的建立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的公平就业工作。 (十六)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做好就业人员和创业者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发挥工会培训机构作用,为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设立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和劳动竞赛,不断提升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和体面劳动。 (十七)团市委:负责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建立青年创业指导机构,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农村青年培训行动,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引导扶持青年自主创业,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十八)市妇联:发挥妇女优势和特点,开展妇女就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女大学生创业指导和培训,拓宽女大学生创业思路;加大对创业女性和女企业家的扶持和援助,为妇女创业提供服务;配合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十九)市残联:制定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教育和引导残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兴办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和其他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经济实体。 (二十)市工商联:负责总结推广民营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成功创业经验,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 ,支持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二十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创业项目审批协调、代办服务,强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充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力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十二)市人民银行:负责完善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创业就业信贷政策,指导金融机构简化程序和手续,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 四、联席会议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机构 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及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社保局分管局长担任。另外,设立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一般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镇(街道)按照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形式,抓紧落实,建立本区域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及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交流、通报,研究商议全市就业创业的重大决策问题,制定相关对策,指导和部署下阶段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成员例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主要议题相关部门参加,研究部署本市充分就业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的深化创建工作、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发布失业预警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等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服务方面需要协调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报送市政府。 (三)加强沟通联系 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成员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向牵头部门报送上季度有关统计数据,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予以通报。联络员通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意见,整理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就业创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结合就业创业工作特点,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全力配合,主动研究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在政策出台、政策宣传、平台搭建、活动载体、特殊群体帮扶等方面给予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局面。 附件:慈溪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慈溪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 集 人:陈杰峰 副 召 集人:徐国强 市政府办公室 周干尔 市人力社保局 成 员:张晶晶 市农办 胡铁劲 市发展改革局 陈飞达 市经信局 孙剑波 市教育局 熊银康 市科技局 谢 晖 市公安局 严乃国 市民政局 范哲慰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虞 骏 市人力社保局 张焕祥 市农业局 项海霞 市商务局 岑云杰 市统计局 戚俊彦 市市场监管局 丁 军 市国资局 沈小波 市总工会 胡啸峰 团市委 王妤吉 市妇联 汪展淼 市残联 王雪峰 市工商联 胡军朝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曹建国 市国税局 陈春岳 市人民银行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由虞骏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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