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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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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201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28 点击率:662 保护视力色: 一、出台背景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08〕74号)、《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奉政发〔2013〕124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与手段,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实现服务经济、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2015年职业技能培训要求以及实施2015年奉化市职业培训补贴申报签约制度。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承担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由人力社保部门以申报签约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签约协议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协议培训”的原则,与市人社部门签订培训协议,组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完成协议培训项目要求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申报对象分为二类,一是各类培训机构;二是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补贴标准为:对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技能(三级,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二级,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一级,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分别补贴每人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对列入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补贴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30%。同一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下发2015年全市人才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 下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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