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下达2018年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2018-04-22
信息索引:002958853/2018-27644
发文机构: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关于下达2018年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工作的意见》(镇区委〔2017〕57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养适应镇海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7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2018年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2018年宁波市职工技能群英赛(镇海赛区)、2018年镇海区“雄镇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三赛合一。二、竞赛内容本次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设精英赛项目13项、群英赛项目13项。其中精英赛项目包括“技能之星”竞赛1项,市级二类竞赛1项,区级一类竞赛1项,区级二类竞赛10项。三、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区级竞赛参赛对象应在镇海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种的在职职工,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大赛。学生、教师可以参加精英赛项目。近三年已取得同类工种区级(含)以上比赛第一名选手原则上不再参加同类工种的比赛。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由每个赛区另行通知。四、实施办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流程和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执行。各项竞赛的总体方案、技术文件、比赛通知以及竞赛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五、表彰奖励1、市级一类竞赛(包括技能之星)各职业(工种)第1名,由比赛组织单位推荐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第2、3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获得区级一、二类竞赛和群英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推荐申报“镇海区技能状元”荣誉称号,第2、3名选手推荐申报“镇海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2、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市级一类竞赛(技能之星)各职业(工种)前6名,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且二项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高一等级证书,且获高一等级证书的人数不超过该职业(工种)实际参赛(决赛)人数的10%。对竞赛方式为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的,二项成绩合格者;竞赛方式为一体化或模块化的,各项平均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同一等级的证书。3、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区级一、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且二项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高一等级证书,且获高一等级证书的人数不超过该职业(工种)实际参赛(决赛)人数的10%。对竞赛方式为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的,二项成绩合格者;竞赛方式为一体化或模块化的,各项平均成绩合格者,按竞赛职业(工种)命题标准相应等级颁发同一等级的证书。4、对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每一职业(工种)给予10万元补助;对市、区级一类竞赛每一职业(工种)给予5万元补助;对市、区级二类竞赛每个竞赛职业(工种)给予2万元补助。5、“技能之星”竞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获得各项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大赛组委会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并颁发奖牌。6、市、区级一类竞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级3名奖金1500元;市、区级二类竞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7、参加比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享受政府培训补贴。8、对列入甬总工〔2018〕26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职工技能精英赛群英赛的通知的群英赛项目,按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9、本次职业技能竞赛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六、组织机构2018年镇海区职业技能竞赛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统一负责比赛活动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技术支持、竞赛监督、竞赛咨询和职业资格证书审发具体由区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联系人:柴惠,联系电话:86295667,邮箱:3322919@qq.com,地址:镇海区慈海南路1230号,竞赛工作交流QQ群122082938(限承办单位)。竞赛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区总工会经济部,联系人:鲁国龙,联系电话:86295200;联系人:俞江位,联系电话:86275381。七、实施要求(一)加强监督,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要以《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为实施依据,严格按照试题保密规定,加强竞赛的监督,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二)务求实效,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技能之星”、一类竞赛、二类竞赛等各类比赛的实施要求,统一制定竞赛计划,精心制定竞赛方案,强化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涉及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的(职业)工种,根据命题规范和保密规定进行试题编制,原则上由市鉴定中心从题库随机抽取。(三)扩大影响,大力开展竞赛宣传活动。各类竞赛活动要倡导开放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集中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附件:1、2018年镇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精英赛项目一览表2、2018年镇海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群英赛项目一览表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镇海区人力社保局镇海区总工会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