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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5 条成果
排序: 生成日期
按时间分组
  • 任何
  • 2020
  • 2019
  • 2018
  • 2017
主题词
  • 任何
  •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
  • 终身教育及其他
  • 职业技能与就业创业
  • 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2017年02月03日 -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尤其是高校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全面启动实...
按照教育部《关于检查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0号),我厅前一阶段通过网络查询等形式,对我省部分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进行了...
2017年08月24日 - 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创新创业人才,以及《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和科研骨干等。四、规范工作流程,为外籍华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出台...
2015年09月21日 - 服务企业助创新”活动中,我厅组织省“151人才工程”专家与联系企业开展双向对接”专家对接服务企业不仅是一次大型的人才集中服务活动,也是我厅践行精准理念,强化精准服务,推动...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创业者可按照规定享受税费减免。
2015-11-30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 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2015-11-09
简化手续,落实有关取消非应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环节政策,非应届毕业生凭与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聘)用通知等就业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到人社部门办理...
2015-10-18
建立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 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2015-10-16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合格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015-12-30
取消非应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环节,非应届毕业生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聘)用通知等就业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报到和落户。
2015-12-31